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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費站電子磅秤誤差,誰為公平買單?
日期:2025-04-20 02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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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收費站電子磅秤誤差,誰為公平買單?
事件焦點:治超是路政管理一個不老的話題,對超限超載車輛進行罰款、卸載都是合理的處置方式。然而,若是司機按照載重標準,裝貨量不超過*大限度,收費站的電子磅秤卻因存在一定誤差,顯示貨車超重時,什么才是真正的標準呢?
在桂林繞城高速公路靈川收費站,一輛貨車在公平秤稱重是38噸多,可在收費站稱了3次都是40噸多一點。司機懷疑收費站的電子磅秤有問題,收費站稱這是“合法”誤差,但司機卻因超重要交1505元過路費。
2月25日下午1時50分,一輛滿載香蕉的大貨車停在收費站里。廣西玉林籍司機藍某介紹說,上午11時多,他開車出桂林繞城高速公路靈 川收費站時,**次過磅稱重為40.75噸。收費員說,他開的是四軸貨車,*大允許總重為40噸,已經(jīng)超載,不能享受“綠色通道”政策,要交1505元過 路費。藍某感到不對勁,要求重新過磅,結果**次過磅是40.85噸,第三次過磅為40.15噸。
藍某說,2月24日,他在廣東裝好香蕉出發(fā)時過了一次磅,當時的總重為39噸。后來經(jīng)過廣西合浦山口收費站時,過磅總重是38噸多,均 未超重,可以享受綠色通道免費通行政策,為什么在這里突然超載了?他認為這個收費站的地磅有問題,要求從另一通道再過磅,但收費站不同意,說一輛車只能從 一條道過磅;他要求到質監(jiān)部門的公平秤過磅,收費站還是不同意。他一氣之下將車堵住一個車道,后經(jīng)路政執(zhí)法人員勸解,他才將貨車移開。
對此,收費站李站長稱,收費站的電子磅秤是經(jīng)過質監(jiān)部門檢測合格的,司機提出走另一條通道過磅,也違反了上面有關規(guī)定,他們也沒有辦法。
當天下午2時30分,藍某交了1505元過路費后出了高速路,將車開到5公里外的靈川縣質監(jiān)部門下設的公平秤過磅,結果總重為38.86噸。他向工作人員索要了加蓋過磅專用章的電腦打印單。
下午2時55分,藍某拿著過磅單返回靈川收費站,要求退還所交的1505元過路費,卻再次遭到拒絕。該收費站所屬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解釋 稱,根據(jù)《關于印發(fā)廣西收費公路載貨類汽車計重收費實施方案的通知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超過*大允許總質量限值的運輸車輛為超限車輛,允許計重設備誤差5%,因 此收費站將藍某的貨車總重38.86噸記成40.75噸,屬于正常范圍,沒有違反規(guī)定。
考慮到時間拖長了香蕉會變壞,藍某決定先送貨到湖北,返回桂林時再起訴收費站。
編輯點評:
按規(guī)定辦事,前提是規(guī)定要嚴謹,標準只能有一個。在事件中,雙方都有自己的理由,作為司機,只要不超過40噸,在規(guī)定范圍內,他自然是 希望貨物裝得越多越好,而若是要讓他為地磅近2噸的誤差埋單,抑或是為了順應地磅的誤差而少裝2噸的貨物,他不能接受,也是情理之中的事;但作為收費站, 一切都是按照規(guī)定辦事,地磅是經(jīng)過質監(jiān)部門檢測合格的,誤差是合法的,罰金也是按規(guī)定開的,何錯之有?在后續(xù)的報道中,質監(jiān)部門也做出了解釋,稱貨車過磅,由于是動態(tài)的,有很多不可控因素,有誤差實屬難免。小編認為,解決這一矛盾,可以有2種變通的方法,一是向司機告知并解釋這種誤差的存在,讓其接受, 載貨時將這種誤差計算在內;二是公路部門在制定罰款條例時能夠在規(guī)定的40噸基礎上,允許5%的浮動。如今超限超載現(xiàn)象非常嚴重,各地都在加大力度治超, 那么,在治超的同時,對于遵守規(guī)則的司機們,公路部門是否能夠多給一些鼓勵和感謝呢?
引據(jù):《南國早報》刊登了一篇名為《貨車稱重比公平秤多2噸 逼司機為“合法”誤差埋單》
事件焦點:治超是路政管理一個不老的話題,對超限超載車輛進行罰款、卸載都是合理的處置方式。然而,若是司機按照載重標準,裝貨量不超過*大限度,收費站的電子磅秤卻因存在一定誤差,顯示貨車超重時,什么才是真正的標準呢?
在桂林繞城高速公路靈川收費站,一輛貨車在公平秤稱重是38噸多,可在收費站稱了3次都是40噸多一點。司機懷疑收費站的電子磅秤有問題,收費站稱這是“合法”誤差,但司機卻因超重要交1505元過路費。
2月25日下午1時50分,一輛滿載香蕉的大貨車停在收費站里。廣西玉林籍司機藍某介紹說,上午11時多,他開車出桂林繞城高速公路靈 川收費站時,**次過磅稱重為40.75噸。收費員說,他開的是四軸貨車,*大允許總重為40噸,已經(jīng)超載,不能享受“綠色通道”政策,要交1505元過 路費。藍某感到不對勁,要求重新過磅,結果**次過磅是40.85噸,第三次過磅為40.15噸。
藍某說,2月24日,他在廣東裝好香蕉出發(fā)時過了一次磅,當時的總重為39噸。后來經(jīng)過廣西合浦山口收費站時,過磅總重是38噸多,均 未超重,可以享受綠色通道免費通行政策,為什么在這里突然超載了?他認為這個收費站的地磅有問題,要求從另一通道再過磅,但收費站不同意,說一輛車只能從 一條道過磅;他要求到質監(jiān)部門的公平秤過磅,收費站還是不同意。他一氣之下將車堵住一個車道,后經(jīng)路政執(zhí)法人員勸解,他才將貨車移開。
對此,收費站李站長稱,收費站的電子磅秤是經(jīng)過質監(jiān)部門檢測合格的,司機提出走另一條通道過磅,也違反了上面有關規(guī)定,他們也沒有辦法。
當天下午2時30分,藍某交了1505元過路費后出了高速路,將車開到5公里外的靈川縣質監(jiān)部門下設的公平秤過磅,結果總重為38.86噸。他向工作人員索要了加蓋過磅專用章的電腦打印單。
下午2時55分,藍某拿著過磅單返回靈川收費站,要求退還所交的1505元過路費,卻再次遭到拒絕。該收費站所屬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解釋 稱,根據(jù)《關于印發(fā)廣西收費公路載貨類汽車計重收費實施方案的通知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超過*大允許總質量限值的運輸車輛為超限車輛,允許計重設備誤差5%,因 此收費站將藍某的貨車總重38.86噸記成40.75噸,屬于正常范圍,沒有違反規(guī)定。
考慮到時間拖長了香蕉會變壞,藍某決定先送貨到湖北,返回桂林時再起訴收費站。
編輯點評:
按規(guī)定辦事,前提是規(guī)定要嚴謹,標準只能有一個。在事件中,雙方都有自己的理由,作為司機,只要不超過40噸,在規(guī)定范圍內,他自然是 希望貨物裝得越多越好,而若是要讓他為地磅近2噸的誤差埋單,抑或是為了順應地磅的誤差而少裝2噸的貨物,他不能接受,也是情理之中的事;但作為收費站, 一切都是按照規(guī)定辦事,地磅是經(jīng)過質監(jiān)部門檢測合格的,誤差是合法的,罰金也是按規(guī)定開的,何錯之有?在后續(xù)的報道中,質監(jiān)部門也做出了解釋,稱貨車過磅,由于是動態(tài)的,有很多不可控因素,有誤差實屬難免。小編認為,解決這一矛盾,可以有2種變通的方法,一是向司機告知并解釋這種誤差的存在,讓其接受, 載貨時將這種誤差計算在內;二是公路部門在制定罰款條例時能夠在規(guī)定的40噸基礎上,允許5%的浮動。如今超限超載現(xiàn)象非常嚴重,各地都在加大力度治超, 那么,在治超的同時,對于遵守規(guī)則的司機們,公路部門是否能夠多給一些鼓勵和感謝呢?
引據(jù):《南國早報》刊登了一篇名為《貨車稱重比公平秤多2噸 逼司機為“合法”誤差埋單》